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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广州买房限购新政策社保代缴社保代理

      2017-04-10 14:29:42发布,长期有效,62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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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信息详情
   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30日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,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(含新房和二手房),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;非广州本市户籍者在从化、增城区内限购(含受赠)1套住房。该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。
      通知显示,居民家庭新购买(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)的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,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;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。
      住房赠与他人的,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;接受住房赠与的,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。
      该通知还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: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,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;对已成年、未就业、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,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;广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,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,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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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联系人:廖先生 
    联系电话:15817166732           办公QQ:812686984
    总公司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-806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今天信息-分类信息网-免费发布房产,租房,招聘,兼职及58同城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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